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按照国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深圳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三、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各受理窗口转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5年9月22日 不动产登记公告登报格式参考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登字201505071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初始登记申请,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华登记科(地址: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181号),逾期我中心将核准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1 申请人深圳***有限公司 房地产位置宝安区观澜街道大水坑 房地产名称金奥工业厂房(二期)厂房 宗地号A922-0414 土地面积(㎡)2741.04 建筑面积(㎡)6093.61 房屋层数6 公告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登报须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公告要求刊登《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版面位置无要求,登报时间无要求,具体请来电咨询0755-83139353 一标点算一个字,一个大写字母算一个字 2个数字算一个字,2个小写字母算一个字 价格可能会有不定期优惠,详情请联系我们 需要登多少天?一般登1天即可 多久可以见报?每天下午3点前截止第二天广告 登在哪个栏目?登在分类广告栏目 深圳登报服务中心 登报电话:0755-83139353, 15889748819叶生 在线QQ:1184949068 微信:15889748819 |